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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臨沂市日前對全市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企業及運營單位開展了集中摸底、排查整治行動,按照“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的要求逐條逐項對照檢查,規范運營公司運行管理,嚴打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 行動開展以來,臨沂市共排查重點排污企業575家、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1227臺(套),其中廢氣自動監控設施763臺(套),廢水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464臺(套);查處并更換不合格監控設備26臺(套),對沂南天成食品有限公司、臨沭瑞普利生物有限公司、山東麗澤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44起自動監控運營管理違法行為立案處罰,處罰金額194萬元;實施縣區運營公司末位淘汰機制,已有兩家公司因運營不力被淘汰。 案例一:銷售假冒監控設備 多部門立案調查 今年3月15日~16日,臨沂市環保局會同平邑縣環保局在頁巖磚行業煙氣自動監控設施運行情況檢查中發現,平邑盛祥頁巖磚廠、尹家村磚廠、佳譽頁巖磚廠和慧玉頁巖磚有限公司使用的煙氣自動監測設備為河南乾正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QZ5000型設備,不具備實時測量煙氣功能。經與河南乾正環保設備有限公司聯系,這家公司未曾在平邑銷售這一型設備。平邑縣環保局、公安局、工商局聯合辦公,對案件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上述4家頁巖磚企業從濟南雷澤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購買了煙氣自動監測設備,設備安裝后未委托運營和申請驗收,未向環保部門聯網,環保部門現場檢查后,才知道購買了假冒設備。 目前,平邑縣環保局已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4家企業立即更換不具備在線監測功能的設備。平邑縣公安局、工商局依法對濟南雷澤電子技術有限公司銷售假冒產品進行追查。 案例二:運維不力數據失實 運營公司違法被罰 4月29日,臨沂市環保局會同郯城縣環保局對臨沂利華紙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煙氣在線監測儀器的實測數據和折算數據之間不符合邏輯關系,未正確折算。 例如:4月29日,氧濃度在線監測儀數據為10.6%和19.8%時,二氧化硫實測數據和折算數據分別為36.7mg/m3和58mg/m3,氮氧化物實測數據和折算數據分別為34.8mg/m3和58.7mg/m3,煙塵實測數據和折算數據分別為40mg/m3和44.1mg/m3。實測數據和折算數據之間未按照規定進行折算。郯城縣環保局已于4月30日立案調查。 經查,山東麗澤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作為臨沂利華紙業有限公司污染物自動監控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單位,在發現煙氣在線監測儀器設備老化,部分功能已損壞的情況下,未按照5個工作日內修復設備的要求,任由設備不正常運行,實測數據和折算數據之間未按照規定進行折算。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二)項的規定,郯城縣環保局對山東麗澤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監測的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3萬元。 案例三:監控設施弄虛作假 兩當事人被拘留 6月29日,臨沂市環保部門在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精準檢查整治行動中,發現沂南天成食品有限公司廢水采樣探頭有人為移動的痕跡,存在弄虛作假嫌疑,遂將其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7月6日,臨沂市和沂南縣兩級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聯合到現場進行突擊檢查,通過調取監控錄像和現場勘查,發現企業工作人員將自動監控廢水采樣探頭放置在塑料桶內,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沂南縣環保局與沂南縣公安局聯合辦公,對案件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沂南天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在反沖洗過程中氣量過大,導致反沖洗廢水溢流外排,外排廢水不達標。企業污水處理站工作人員為防止自動監測設備監測數據超標,把監測設備的取樣探頭放到了一個獨立的盛滿清水的白色塑料桶內,導致自動監測設備不能有效地對外排廢水進行監控。因公司規定,每出現超標一次罰款50元,工作人員為避免罰款,自行弄虛作假。在現場調查取證時,企業人員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但不了解違法的嚴重后果。 目前,臨沂市環保部門已向沂南天成食品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處以警告處分,并將案件移交給公安部門。沂南縣公安局依法對涉嫌弄虛作假的兩名當事人拘留15天。